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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公布日期
詞目
修訂前釋義
修訂後釋義
說明
1110627
1110627
性行為
男女交合的行為。[例]隨著社會型態的改變,婚前性行為的發生屢有所聞。
泛指所有生物為繁衍後代所為之親密接觸行為。多指男女交合的行為。
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律學名詞審譯會「性別與家事法組」建議修改。         ((一)刑法第10條第5項對性交一詞有定義,至於性行為一詞可見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、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,法律上並未將性行為等同於性交。 (二)性行為原泛指所有生物為繁衍後代所為之親密接觸行為。性行為可以分為狹義及廣義兩種,狹義的性行為是指性交,即性器官的直接接觸;廣義的性行為可包括任何帶有性意識的親密接 觸,如擁抱、接吻、愛撫、口交、肛交等(參考香港家庭計畫指導會網站),另請參考我國刑法第10條第5項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規定。 二、性行為之釋義有重要的教育意義,本組之上述回覆僅為建議,請國家教育研究院視需求及目的斟酌參考。) 惟廣義性行為的範圍過於廣泛,也非實際語用情形,故以泛指及較常見的「男女交合」意思釋義。  (111年5月6日審議)
 
1110627
兩性
泛指兩種不同的屬性。包括動植物的雄性和雌性、人類的男性和女性、化學的酸性與鹼性等。[例]隨著社會型態的轉變,兩性之間相處的模式也在漸漸改變中。
泛指同一範疇兩種相對的屬性。包括動植物的雄性和雌性、人類的男性和女性、化學的酸性與鹼性等。[例]隨著社會型態的轉變,兩性之間相處的模式也在漸漸改變中。
同意委員意見(建議調整如下: 泛指同一範疇兩種相對的屬性。包括動植物的雄性和雌性、人類的男性和女性、化學的酸性與鹼性等。[例]隨著社會型態的轉變,兩性之間相處的模式也在漸漸改變中。 說明: 1.原釋義「泛指兩種不同的屬性」似乎不夠精確。建議修改為「泛指同一範疇內兩種相對的屬性」。 2.有關男女兩性之概念: (1)傳統以來皆指生理而言,加「生理」二字實為贅詞,更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可能。 (2)依今日多元性別之概念,跨性別似乎仍有以女性、男性稱之者。根據內政部行政規則: 跨性別者須完成生理手術始得採認。惟前不久新聞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,小E不用手術即可變更登記為「女性」。又如跨性別運動員,奧委會於2015年時修改規定,跨性別女性必須已經宣告自身的性別認同超過四年,並且不曾中途更改;此外,在參賽前的一年間與競賽期間,女運動員每公升血液中的睪固酮濃度必須低於10 nmol,即跨性別者只要符合前項規定,即可參加女性運動項目。將這些認為自己是女性的跨性別者排除在兩性之外,似乎有斟酌空間。 (3)本典性別一詞解釋,已包含多元概念: (4)綜上所述,本典兩性釋義,仍釋以男性、女性為宜。) (111年5月6日審議)
 
1110627
濫交
1.毫無選擇的廣泛交往。[例]他濫交了一群不務正業的朋友,以致至今一事無成。 2.與眾多性伴侶發生性行為。[例]為防範愛滋的感染,應避免濫交。
1.毫無選擇地結交朋友。 2.毫無節制地與人發生性行為。
同意辭典委員修改後內容。(111年1月17日審議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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