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主要頁面

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ㄊㄧㄥ ㄓㄥˋ

漢語拼音


tīng zhèng

釋  義


一種在有決策權的機構或官員前,表達自我主張或對抗他人指控的機會。最早僅限於陪審團面前的司法審理,而後人權擴張,於是產生行政聽證。今美國國會有立法聽證的慣例,以表明其公平性。 聽證制度的建立,可供政府參擇採證,使決策更具公平、公正性。

義  類


自我主張,表達,指控,對抗,機會,司法,陪審,審理,陪審團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