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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ㄌㄠˊ ㄅㄠˇ

漢語拼音


láo bǎo

釋  義


一種為保障勞工生活,促進社會安全的保險措施。民國四十七年七月開始實施。分為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兩類。被保險人可享生育、傷病、殘廢、失業、老年及死亡等多種給付。八十四年三月一日起,醫療給付部分納為全民健康保險。 為了保障員工的權益,雇主依法應為員工申辦勞保。 △勞工保險

義  類


生活,社會,保障,保險,措施,勞工,災害,事故,普通,職業,失業,生育,死亡,老年,殘廢,給付,保險人,被保險人,醫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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