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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ㄍㄜ ˇ ㄒㄧˋ

漢語拼音


gē zǐ xì

釋  義


一種流行於臺、閩地區的地方戲曲。明末清初閩南的錦歌、採茶曲、車鼓弄等民間藝術相繼傳入臺灣後,吸收本地的民歌、說唱,並受京戲、四平戲的影響,逐漸發展為獨立劇種。初期常在空地演出,稱為「落地掃」。主要曲調為七字調、大調、哭調、雜念調等。表演時由殼仔弦、大管弦、月琴等伴奏,演員配合曲調、臺步及身段,以方言演唱歌詞,並加入說白,演出故事。大約形成於民國初年,而盛於光復之後。 這幾年以來,傳統歌仔戲的藝術重新受到了年輕人的青睞,紛紛投入推展行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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