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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ㄍㄨㄚˋ ㄏㄠˋ ㄒㄧㄣˋ

漢語拼音


guà hào xìn

釋  義


經由郵局登記、編號後,付給寄件人收據,並於送達收件人時收取單據存查的信件。 掛號信寄達時,收信人必須先簽名或蓋章,才可領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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