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主要頁面

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ㄅㄛˊ ㄏㄨㄟˊ

漢語拼音


bó huí

相 反 詞


2.受理

釋  義


  1. 不答應、受拒絕而退回。 他的無理要求已經被老師駁回了。
  2. 法院對不合訴訟程序及缺乏法定要件的案件,不予受理。 法院正式駁回他的上訴。


義  類


拒絕,退回,不答應,不合理,不受理,法定,法院,案件,程序,訴訟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