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主要頁面

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ㄐㄩ ㄆㄧㄠˋ

漢語拼音


jū piào

釋  義


指法院或檢察署所傳喚的被告、證人、自訴人、告發人等屢次不到庭應訊,為明瞭案情需要,而由法官或檢察官以職權強制執行時所制作的公文書。 檢察官發出拘票,傳喚王先生到庭說明案發經過。
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