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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ㄅㄨˋ ㄕㄡˇ

漢語拼音


bù shǒu

釋  義


字典、辭典按照字形結構,取形體偏旁相同者,分部排列,以便查閱;依此所分的形體偏旁類別,即稱為「部首」。如:人、口、言、金等。 自從明清辭書採用了二一四部首後,通行到今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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