漲價歸公 注 音 ㄓㄤˇ ㄐㄧㄚˋ ㄍㄨㄟ ㄍㄨㄥ 漢語拼音 zhǎng jià guī gōng 釋 義 訂定地價之後,土地的自然增值部分,應該屬於公有。這是國父平均地權的四種辦法之一。因為地價上漲為社會改良與工商業進步的結果,而這是眾人所努力經營得來,故土地漲價的增值所得,應讓大眾共同分享。 例政府將漲價歸公的收入,全部用於公共福利事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