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主要頁面

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ㄔㄨㄢˊ ㄏㄨㄢˋ

漢語拼音


chuán huàn

釋  義


法院發出傳票,令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在一定時日到所指定的場所應訊。 被告經合法傳喚,沒有正當理由而拒到場者,法院得加以拘提。

義  類


一定,定時,法院,指定,時日,場所,發出,訴訟,傳票,應訊,關係,當事人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