責付 注 音 ㄗㄜˊ ㄈㄨˋ 漢語拼音 zé fù 釋 義 法律上指法院或檢察官將羈押的被告,或認為有羈押原因而無羈押必要的被告,交付於得為其輔佐之人或該管區域內其他適當的人,而停止或免除羈押行為。 例受責付的人應出具證書,載明如經傳喚應令被告隨時到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