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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ㄗㄨ ㄐㄧㄝˋ

漢語拼音


zū jiè

釋  義


一國在通商口岸劃定界限,租給外國人民居住、通商的區域。租借國通常以締結條約的方式,取得租借期間對租界的統治權,但出租國仍保有最後的主權,可以在條約規定的期限屆滿後,將之收回。 清朝末年,上海淪為各國的公共租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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