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風 注 音 ㄘㄞˇ ㄈㄥ 漢語拼音 cǎi fēng 釋 義 周代官府定期派人到民間采集詩歌,編成國風,遂稱搜集民歌為「采風」。後亦稱采集民間風俗習慣等為「采風」。 例他們上星期到澎湖采風,收集不少珍貴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