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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ㄙㄨˋ ㄩㄢˋ

漢語拼音


sù yuàn

釋  義


人民認為中央或地方機關的行政處分違法或失當,以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損時,請求原處分機關或上級機關審查該處分是否恰當,並作一定之決定的救濟方式。 因都市計畫變更而導致利益受損時,利害關係人可循行政爭訟程序,向主管機關提起訴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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