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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ㄈㄚˇ ㄗㄜˊ

漢語拼音


fǎ zé

釋  義


  1. 可作為標準的方法、規則。 運算法則、寫作法則
  2. 凡可以適用之公法、私法及與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條約,均為法則,較法律範圍廣。 人民團體的組織與活動,須遵守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法則。


義  類


方法,規則,標準,公法,私法,同等效力,條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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